作者:
rwhung (畫一隻雞)
2024-12-18 12:40:52我認識的一個主流板女神
https://i.imgur.com/Y7yUCRf.jpeg
她在去年12月時
幫一家 和他的上班單位毫無關係的商業公司 拉貨做生意
當時聲稱是 募款經費
昨天檢方傳喚她
她跟檢方說,那是 商業活,她是領 勞務報酬
怎麼辦
她這樣講,不就是代表,他去年12月從事詐欺活動,而且有拿到報酬嗎?
而且他是以證人身份接受約談的
再改證言就會多一條偽證了
而且傳喚的不只有她,還有幾個人
另外 毫無關係的商業公司 也有人被傳喚
萬一有人的證言不一樣,那就代表有人說謊了
萬一說謊的人有提前講好
但最後良心發現,把實話說了出來,會不會又多了串證罪
詐欺、偽證、串證… 那個罪比較重啊?
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