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ymco9999 ()》之銘言:
: 我支持選罷法修法加嚴
: 但不是大於當選票數才能成立
: 國民黨基本上就一群白癡
: 不會上修罷免門檻為選舉人數的30-33%
: 這個DPP自己過去都有人提出過
: 30-33%也只有韓國瑜罷免成功,而且還能堵DPP的嘴
: 弄個大於選舉當選票數才能罷免成立,難怪會被說沒收罷免
: 還記得KMT自己說DPP沒收公投嗎,繼綠能你不能,現在藍能你不能?
: 國民黨政策操作真是白癡,過去罷免同意票超過30%就很少了
: 而且當年泛藍大罷免時代,民進黨自己人也曾說應該提高至三成
: 問一下大罷免的被罷免人王浩宇就知道了
: 提高到三成到三成三我就支持
: 然後身分證影本這個我覺得應該要有替代方案,免得假罷免真蒐集個資做詐騙
其實選罷法要修不是問題,門檻甚麼的都可以討論
現在之所以變成這樣,主要的問題有兩個:
1. 當屆立委調高自己的罷免門檻,有沒有違反憲法增修條文第八條之精神
2. 國民黨非法阻止其他黨派立委開會,黑箱通過委員會
搭配上國民黨箭在弦上的爭議法案:憲訴法(違憲風險高)
財劃法(未同步修正地方自治等相關法規,錢權嚴重不符)
刪除潛艦國造預算(弱化國防)
就容易導出->國民黨企圖擴權讓立院獨大不受制衡 這個結論
選罷法要解套其實很簡單,就是重新回到委員會審查,草案明定下屆立委起適用
如此民進黨反對立場全失,公民團體的疑慮也能消減大半
罷免制度不是不能討論,自民進黨修法至今,已經可以看到縣市議會多數黨利用基本盤
霸凌獨立小黨/無黨籍議員的弊病,其實最該修正的,就是複數選區民代不得罷免
但國民黨想靠著爭議法案組合拳讓台灣成為共產黨那種集體領導制
反而讓真正該處理的問題無法處理
我是覺得就乾脆一點,選罷法跟憲訴法一旦被強勢通過,行政院走完覆議流程後
直接拒絕執行,逼國民黨發動倒閣後解散立院重選
讓新的民意重新賦予這些法案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