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裁定書內容,
法官的意思是說,
柯文哲聲請把辭主席信寄給周榆修。
但如果黨章規定,不能用寄信的方式辭,
那我他媽的幹嘛答應你寄信,
寄了你也不能辭啊。
所以法官根據民眾黨的黨章,
說黨章並沒有規定要怎麼辭黨主席,
按常理來看,寄信辭也有效力,
加上書信內容真的是說要辭主席,
沒有串證之虞,
所以同意寄信辭黨主席。
法官同意的是寄信辭黨主席這件事,
不是辭黨主席這件事,
結果這個文盲黨搞不清楚,
造謠說是法官自行認證柯文哲辭黨主席完成。
問題是,這根本是在打臉柯文哲,
如果不能寄信辭黨主席,
那他媽柯文哲幹嘛聲請要寄?
周榆修當作柯文哲是智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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