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bk20491 (〥夢中情一場夢〥)》之銘言:
:
: 今天立法院會處理《憲訴法》,藍白都提出再修正動議,最後藍白聯手支持白版通過。
根
: 據三讀條文,新增大法官未達法定名額15人時,須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參與評議的大
法
: 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違憲宣告同意不得低於9人,且相關修法自公布日起施行。
:
感覺是為了修憲開後門。
試想一個情形,
民進黨執政且國會最大黨的情況下,
強行通過了國家領土確認或是實質台獨的法律,
國民黨當然提請釋憲,
然後因為沒有達到9個大法官認同違憲,
甚至是十個大法官有兩個堅持己見,
然後就是賴清德法理台獨合憲合法,
連公投都免了。
覺得這種情境獵奇?
好的,目前如果行政院長不副署,
甚至行政院拒不出席立院備詢,
連警察全部都撤哨還有砍掉給立委出國的預算。
國民黨急了趕快申請釋憲,
告狀大法官說行政院違憲,
不過還是有兩個調皮的大法官任為不完全違憲,
所以不通過。
講白了就是繼續做死自己啊。
我要說的是,
大法官是最後可以箝制行政機關的人,
你無腦立法,讓行政機關幾乎沒有拘束器,
到底是在腦殘幾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