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enaC (çŽ‹è‘›æ ¼åŠ æ²¹!!)
2024-12-20 19:53:39本次選罷法修正主要針對「罷免連署」部分,包括第一階段、第二階段罷免連署時,連署人
須附上身分證影本,若身分證影本資料不明或不清晰,將視為無效連署;同時增訂「利用他
人個人資料,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00
萬元以下罰金。」
我看了一下這段敘述
再加上我們選舉也要出示自己身分證
罷免提出自己身分證有什麼問題?
又不是做賊心虛
再看看底下這段報導
拆樑團體5日送出4萬3000份第二階段的連署書給基隆市選委會審查,為求謹慎,拆樑團體領
銜人及中選會1位科長,都到現場監看整個審查過程,卻出現幾種錯誤態樣,包含筆跡明顯?
複、沒有按照村里分冊,正副本搞錯等,甚至直接是同一人出現數份連署的狀況,由於錯誤
實在太多,基隆市選委會認定應該要退件,拆樑團體在現場原本不願接受,但眼看真的錯誤
百出,最終也只好接受。
假如幾萬人、幾十萬人選出的人
被一群人造假簽名就能成案
是誰都不能接受的吧
如果民進黨支持者認為自己討厭謝國樑
所以可以不擇手段的造假
就是要成案讓全基隆人都要去投這一票
那很顯然民進黨支持者跟其他非綠支持者在價值觀就不同
綠粉已經走火入魔
那不是中華民國要前進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