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大法官有8人
目前沒有規定暫時處分跟違憲的quorum
所以總統可以提暫時處分,一定會過
然後釋憲就這8個人去釋
我看不出來過不了的理由
這件事就結束了
所以沒什麼好討論的
退一百萬步,萬一沒違憲
那也不是什麼行政院可以不鳥立法院自行花預算
這是有預算法會計法的
法院會把公務員抓去關
那如果是像禁伐補償之前講的不鳥立法
理論上監察院要彈劾,人民可以跟法院請求
也不是憲法法庭的事
這個法還是在違憲判決上:
1. 要有夠多被同意的大法官
2. 要有夠多不用迴避的大法官
3. 其實10人參與只是要你湊到15人的2/3沒變
4. 其實9人同意只是要你湊到10人 3/4同意
你有15人參與那就 3/5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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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講國蔥版就是要阿德
兩個月內提他們同意的大法官
至於目前的狀況
暫時處分下去什麼都不會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