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藍白法盲一定會扯行政院不副署違憲,但我要說這根本是法盲的說法,根本不可能
成立,理由如下:
1.行政院長副署權是憲法明定的權力,行政院長不副署,大法官也無從強迫其副署。
2.憲法訴訟法第48條明定,前條之法規範牴觸憲法疑義,各機關於其職權範圍內得自行排
除者,不得聲請。行政院長不副署,立法院可以不信任案倒閣解決,所以這很明顯是政治
問題,不是法律問題,根本沒有提起釋憲的空間,就算提起,大法官也會以憲法訴訟法第
48條規定拒絕受理,藍白要解決僵局就只能提倒閣。
結論:藍白這次是作繭自縛,讓綠營找到提升對抗的空間,只要行政院長不副署,你藍白
就只能選擇倒閣,連提釋憲機會都沒有,真是蠢到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