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12210142.aspx
2.新聞來源︰
中央通訊社
3.完整新聞標題
憲法訴訟法三讀修正 全國律師聯合會:極端不妥應嚴厲譴責
4.完整新聞內容︰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1日電)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憲訴法部分條文。全國律師聯合會
今天表示,實質造成憲法法庭運作困難,造成台灣憲政體制嚴重危害,實屬極端不妥的立
法,應予最嚴厲的譴責。
立法院昨天三讀修正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規定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
內補足提名。另外,參與評議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
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
此外,此次修法也規定,審理案件時,迴避的大法官人數超過7人以上時,未迴避的大法
官應全體參與評議,經4分之3以上同意始得作成判決或裁定;未迴避的大法官人數低於7
人時,不得審理案件。
全國律師聯合會透過聲明指出,評議和同意門檻雖改為定額制,但其定額數與國民黨立委
翁曉玲版本的法定總額比例制之本質並無不同,將翁曉玲版本的法定總額15人之3分之2調
整為10人,實質上只是「換句話說」的修法。
聲明表示,雖然形式上增加大法官人數不足時的後續處理,但大法官能否補足及何時能補
足,均掌握於立法院就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的實際行使狀況,且於立法院完成大法官人事同
意權行使前,大法官人數不足的狀況仍持續存在,明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根本
無從解決大法官缺額所可能導致憲法法庭停擺的狀態。
聲明也指出,這次修法另提供了憲法法庭可以不受理人民或機關聲請的設計,也就是說,
往後憲法法庭人數不足時可以拒絕人民或機關所提出的聲請案,其真意是「反正人數不足
,就不要審理了」,完全沒有解決憲法法庭癱瘓的作用。
全律會表示,當迴避的大法官人數超過7人時,提高同意門檻使憲法法庭得以運作的設計
,但此規範僅限於迴避,未適用於大法官因故缺額或無法參與審理,何況修法通過後,以
後憲法法庭必須有7名以上的大法官參與才能夠審理,至於大法官人數未達7人時如何繼續
有效運作,仍未有任何的因應,憲法法庭將因此停擺的憲政危害,全然無解。
全律會也說,違憲宣告的同意門檻被大幅拉升至9人以上同意,往後違憲宣告門檻被實質
掌控於立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的行使,當立法院有意將大法官人數維持於未補足的狀態
,憲法法庭也將陷入極少數即得制約多數的「反多數」困境,進而使作成違憲宣告的功能
幾近喪失,如此一來,人民將來對機關的違憲立法作為將難以獲得救濟,機關間的制衡作
用也難以繼續有效運行。
全律會強調,這次修法實質維持全律會先前所指防止癱瘓機制的惡意制度,更變本加厲地
大幅提高憲法法庭作成違憲宣告、暫時處分、彈劾總統、副總統、宣告政黨違憲解散的同
意門檻,形同拒絕憲法法庭作出任何違憲判決,直接閹割憲法法庭守護憲法及防免國家機
關暴衝損害人民基本權的核心功能,惡意破壞台灣憲政秩序,實屬極端不妥的立法,應予
最嚴厲的譴責。(編輯:李錫璋)11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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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附註、心得、想法︰
這次藍白在國會提的擴權自肥三法案,其中憲法訴訟法的修正,又把全國律師聯合會
給惹毛了(怎麼又說"又"),還用了"極端不妥,應嚴厲譴責"的這麼嚴厲的用字批評
藍白昨天在國會的荒謬法案。真的是爛透了。
藍白昨日提出的法案,不但限縮人民罷免權、還有小學生算術的胡亂分贓的自肥財劃法
更不用說搞政治鬥爭、把全國律師聯合會惹火的憲法訴訟法
套一句2016國昌老師說的話:拜託國民黨,不要鬧了,把垃圾法案撤一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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