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請問財劃法錯在哪?

作者: Croy (科洛依)   2024-12-23 15:01:51
※ 引述《backham5566 (阿維)》之銘言:
: 家族一起努力賺錢,
: 把賺來的錢都上繳給父母,每月再分回一點零用錢來維持生活,
: 但是父母會光明正大的給那個不去工作的兒子買哀鳳買電腦看演唱會。
: 現在大家想通了,與其錢都給爸媽拿去讓其他人亂花,
: 不如多留一點在身上,用在自己身上也比拿去亂買東西來的好。
: 尼看 只有邁邁和哲哲 反對啊
答應我 先把這部法看完好嗎
地方制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40003
尤其是第18條
社福 教育文化 警政 水利 交通等等...
都是地方政府要負責的部分
但因為有些縣市稅收比較貧瘠
所以現在很多上列的項目 由中央接手做
如果新的財政劃分法施行了
中央只好把這些放手給地方去處理
別的不說 光社福和教育文化
很多地方政府應該就會唉唉叫了
如果真的不幸施行了
建議中央 依法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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