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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憲紀念日為中華民國法定節日,定於每年12月25日,是紀念制憲國民大會代表於1946年
(民國35年)12月25日三讀通過《中華民國憲法》而設立。1963年(民國52年)行政院將
行憲紀念日定為國定假日[1];直至2000年(民國89年)取消的這段期間,每年12月25日
均放假一天。2001年(民國90年)起公務人員實施周休二日,行憲紀念日不再放假。目前
12月25日因為這天也是基督教的聖誕節,部份企業與基督新教、天主教會學校仍會宣佈放
假。
反正中華民國憲法就是個笑話就對了
身為總統 不理不睬!
好歹你裝扮成聖誕老公公去個孤兒院發禮物、順便宣揚藍白毀憲亂政啊!
操你個中華民國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