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l ( )
2024-12-26 00:31:39我是覺得
就利用公告與簽署法令的時間差
比如說早上10點 總統簽名
下午2點 總統公告
因為憲法明文規定
法令是總統公告後生效
所以新法是在下午2點後生效
那總統簽名時還是適用舊法
所以早上11點去打憲法法庭就是用舊法
當然有人會吵總統簽完名就算法律生效
但不好意思 請藍白去釋憲
憲法是寫公告 所以簽完名到公告前應該還適用舊法
不管如何 這是爭議沒錯
如果藍白覺得簽名就生效了
那藍白就不足額大法官打憲法官司了
如果藍白想打憲法官司
就必須承認簽完名公告前 新法未生效
立委與總統在玩這種時間差的遊戲
說來也可悲
但藍營想鑽漏洞
想要用立委凌駕其他四院一府
只能奉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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