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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林士峰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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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柯文哲被求刑28年半,併科罰金5000萬,青鳥們大概又要高潮一波了。
話說起訴書內容提及
『柯文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 111 年 10 月19 日至同年 11月 1 日間之某時地,
親自收受沈O京交付之現金 1,500 萬元賄款,嗣以 EXCEL 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
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
錄沈O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
所以現在代表國家司法體系的台北地方檢察官,可以用這麼薄弱的主觀證據,去求處重刑了
嗎?
那個1500萬的秘寶,到底被柯文哲收到哪去了?
我們國家什麼時候已經淪落到,以司法權力來剷除異己了?
這種架構下,跟被西台灣統治的差別又在哪?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藥師發文質疑EXCEL中的「小沈 1500」被認為是賄款一事屬於薄弱的主觀證據。
欸可是……人家北檢就已經找了其他名單上的人當證人,來確認1500的意思了啊。
https://i.imgur.com/cHjGz1w.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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