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Q&A真的會發現很多東西耶。
帶貨四傻這次真的要糟,折扣碼害到他們自己了。(反觀黃33從來不用折扣碼)
「北檢Q&A:為何募款小物、KP Show 募款演唱會門票所收取的款項是政治獻金?」
先解釋法條:
「政治獻金法第 2 條第 1 款規定,對從事競選活動或其他政治相關活動之個人或
團體,無償提供之動產或不動產、不相當對價之給付、債務之免除或其他經濟利益。」
然後講了細節:
「查被告柯文哲競選總部以第一波、第二波、第三波募款小物...進行競選募款....
....均係大加宣傳被告柯文哲政治理念,促進選民捐款意願,
商品之價格相較市價為不相當之給付,支持者是對被告柯文哲從事政治、競選活動
提供之資金,被告柯文哲安排由木可公司所獲之款項,核屬於政治獻金。」
「...KP Show 演唱會之舉行係於被告柯文哲競選總統期間,被告柯文哲亦以
參選政治理念進行宣傳,號召選民付款支持被告柯文哲,
又 KP Show 演唱會之門票價格高達每張8,800 元,屬不相當對價之給付,
核屬於政治獻金。」
木可(三波都算)跟柯文哲演唱會,都這樣被認定是政治獻金了。
四傻還要繼續說木可是販賣小物不是政治獻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