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康仁俊有念起訴書內容
其中有一段是證人自述的部分(不是沈慶京那1500萬,這是另外的金主)
證人銜老闆之令拿了300萬現金用紙袋裝
還分成三捆,上面用兩張a4紙蓋住,財不露白
親自拿到市長辦公室,當他一進去發現柯文哲正在踩飛輪機
於是他就把裝著現金的紙袋放在他座位茶几附近的地上
並跟柯說:『你的人說需要幫忙,我代表基金會過來看你一下』
柯文哲還跟他說好謝謝
然後他就走了,從頭到尾柯文哲沒從飛輪機下來
幹,不就鄭文燦翻版,這還是只是其中一個,另外還有證人也有供訴親自交錢給柯文哲
還在沒金流哦,除了ex檔案以外還有證人證詞啦
柯文哲是有多傲慢啊,連收錢都還在踩飛輪機
大膽到用市長辦公室收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