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pple03 (稻香)》之銘言:
: Q7:為何同意該容積獎勵之都委會委員未有不法?
: A:本案都市計畫之適法性應由都發局先行審核,
: 然負責工務督導之副市長即被告彭○聲、都發局局長即被告黃○茂、
: 都發局總工程司即被告邵○珮屈從被告柯○哲,一路違法護航京華
: 城公司申請容積獎勵案進入都委會審議,
: 而都委會委員們各有都市設計、景觀、建築、交通之專業,
: 易信賴主管機關都發局就適法性之說明,
: 都委會決議亦由被告彭○聲所主導強行決斷,
: 復查無都委會委員有何圖利之犯意,故未有不法
: 看這個北檢的認定
: 都委會的委員都是聽命柯文哲
: 都沒犯法 真奇怪
: 柯文哲收錢 然後讓都委會的委員通過京華城案
: 不知道歷史該怎麼寫上這筆
: 都委會的委員全身而退 然後柯文哲被抓去關
: 我真的看不懂北檢的認定
: 一句話
: 好奇怪
原po貼這篇文章的時候 不知道起訴書的媒體版出來沒
剛剛認真看 檢察官針對這部分真的寫得有夠詳細
連後來新任承辦人怕不聽話被撤換 所以才簽公文都寫得很詳細
https://imgur.com/iNQh51U
都委會委員 不管哪一批委員都有一堆反對的 意見也全部都列在上面清清楚楚
從66頁開始吧 一路到78頁都在寫
但柯跟彭已經決定要硬幹了 根本不鳥都委會委員
之前草狂洗的什麼共識決三小的
自己認真看一看起訴書吧 柯跟彭真的超敢
圖利保底真的跑不掉
喔對了 柯文哲明知容積率違法從60頁開始 洋洋灑灑把他之前在一堆論壇的談話
全寫上去了
他超清楚的 柯柯
喔至於1500
看起訴書 應該張O澄都交代了 別再說沒證據了
時間不寫清楚可能只是時間隔太久了 張O澄也記不清到底哪一天
講錯時間反而會被柯文哲反駁 說有不在場證明云云
只要沈那邊領錢 張作證交付 都確定 我看你柯要怎麼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