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inyi101 (小愛茶)》之銘言:
: 應曉薇是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在柯案也是重要罪犯,國民黨怎麼都沒幫應曉薇發聲?
: 人家是女生呢!怎麼可以欺負女生呢。
都已經停權處分了,還能說什麼呢?
難道要公開喊話說「任她而去」之類的話嗎?更何況,她可是連任了四屆的市議員,早已
經建立了一定的民意基礎
只是可惜,這一切因為本次的京華城案,而功敗垂成、聲明毀於一旦。
而要說這是「霸凌」之體現的話,理論上已經明顯錯誤了
畢竟都講「罪責相當」、「身正不怕影子斜」,如果沒有做過任何虧心事,何必要懼怕輿
論的施壓?
且做得越久,自然的也會越有可疑之處
不盡速排除相當嫌疑,未來只會有土城在守候,且孤單的時候,沒人能「搭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