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連林益世都還沒三審定讞XDDDDDDDDD

作者: Tosca (hi)   2024-12-27 15:06:34
快笑死
柯文哲交保
阿伯我看一堆藍白挫在等
對阿 也不想想當初是哪個陣營去按鈴控告柯文哲的
乾我們家民進黨屁事啦
然後一堆藍白粉還搞不清楚狀況
以為速審速決 馬上可以抓去關
並沒有
林益世索賄案 到現在還沒三審定讞XD
林益世案情有點複雜
畢竟案外案太多
不過我稍微幫大家整理
https://tinyurl.com/547vxtk6
林益世索賄案
2012年6月27日出刊的臺灣《壹週刊》第579期以「廠商控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貪瀆」為題報

一審 臺北地方法院
2013年4月30日
收取6300萬元改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及機會,故意犯恐嚇得利罪」
判處5年6個月,褫奪公權5年
職務上要求賄賂、隱匿貪污部份無罪
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2年,褫奪公權2年,併科罰金新臺幣1580萬元。
二審 臺灣高等法院
2016年2月26日
收取6300萬元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職務上要求賄賂、隱匿貪污部份無罪
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併科罰金新臺幣1580萬元。
三審 最高法院
2018年8月22日
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部分(收取6300萬元)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職務上要求賄賂、隱匿貪污部份無罪定讞
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併科罰金新臺幣1580萬元定讞。
更一審 臺灣高等法院
2021年6月9日
「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及機會,故意犯恐嚇得利罪」判處4年10個月,褫奪公權5年。
扣案之犯罪所得財物新臺幣2000萬元及美金31萬7500元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財物新
臺幣300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檢察官、林益世均不服更一審判決,上訴至最高法院。
所以最後
林益世索賄這部分
還在 上訴中
2012 倫敦奧運到現在
東京奧運 巴黎奧運都過完了
準備洛杉磯奧運了
林益世收6300萬這部分 都還沒定讞XDDDD
所以各位藍白
有生之年想看到柯文哲三審定讞
你們身體要顧好一點
很有的等啦~~~
真的是 每天上批踢踢每天被藍白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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