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裁定書:罪嫌重大,重刑可期,偵查完備

作者: dogdogbus (廢材叔)   2024-12-28 00:21:49
※ 引述《takuminauki (史迪格里茲粉)》之銘言:
: 聽說蠢草很開心柯貪哲交保
: 問題...
: 裁定書這樣寫捏
: 你們到底開心什麼
: 你們知道
: 接押庭裁判等於一審裁判嗎...
: 你們不知道對吧
: 所以我跟你們說
: 罪嫌重大
: 重刑可期
: 偵查完備
: 柯文哲
: 求處28年半
: 一審會多少呢,會不會只打9折阿
: XDDDD
這個就法官簡單看一下 還有沒有要查的 沒有就交保
這個翻譯就不用AI了
偵查完備 該查的查得差不多了
罪嫌重大 證據看起來夠了
重刑可期 28年差不多
不用押了 再多查也是合併執行30年而已 28年都不知道關不關的完
不要再浪費紙了
北檢應該要聽得懂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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