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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周刊自證己罪
#花大錢免費派送表忠
今天台北各大街頭,出現許多穿著背心的派報人員,扛著一疊又一疊的 #鏡周刊「特刊」,
上頭印著大大的「起訴書全文」(其實是摘要),但也沒關係,把北檢那份蒼白無力的起訴書
印出來,也只是浪費地球資源、製造碳排。只是昨天看完北檢的起訴書,有如重讀一次鏡週
刊!兩份高達87趴相似度的文本,到底是誰抄誰的,難以分辨。這真的是台灣司法和媒體的
最大悲哀。
鏡的特刊上,毫無羞恥的把連載封面排成萬花筒,每個標題、都是對記者的不屑與嘲笑。
第415號,指控陳佩琪洗錢,結果北檢起訴書:#查無不法 。
第420期「柯文哲命許芷瑜赴黨部搬錢」(北檢毫無證據)
第426期「柯文哲弊案不法金額破億元」查八大行庫密帳 (在哪裡??)
標題很聳動、內文卻很無力,半年來,鏡周刊周周有獨家,搶先揭露檢廉偵辦柯文哲的「進
度」,卻非事實。窮盡一切人格毀滅的字眼,擠牙膏式的放出片面資訊,以引導與論、未審
先判。檢察官可能以為鏡檢神通廣大、可以指揮輿論殺人,之後司法再順勢補刀!
誰知道京華城相關被告都不認罪、幾大王牌檢察官查了四個月除了210、1500、1600、比特
幣、ATM、#EXCEL洗錢,根本沒有確實的人事時地物等證據。「某時地」竟然可以端上台灣
刑事法庭當證據,又一次見證台灣司法的奇蹟。
鏡檢說「看鏡周刊,您比別人早知道」,裴偉社長實在客氣了!鏡周刊寫的東西,許多 #根
本連當事人都不知道、相關人員有聞必錄的洩密給鏡周刊,最後查不下去,還是把一堆與案
情無關的「餘事紀載」放進起訴書裡,毀人人格,這些濫權的司法媒體人,哪有在乎真相與
人權。
鏡周刊不只想自證自己報導有多垃圾、還自證被北檢圖利。#民間司改會已比對鏡周刊與北
檢的起訴書,認為足以判斷檢警明顯 #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檢察總長邢泰釗過去被 黃國
昌委員質詢時,曾說過他「痛心疾首」,不知總長看到最高檢察署從十月開始一直生不出調
查報告,司法公信被重重擊落,又做何感想?!
沒有無罪推定、只有未審先判;沒有司法人權、只有政治辦案。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更提出九大靈魂拷問,在此援引其二:
一、就媒體報導與起訴事實相符部分,請北檢逐一說明原因。為何媒體可於偵查階段中,取
得僅有內部辦案人員可獲得之資訊(如:證人陳述、證物內容)?
二、上述遭洩漏的偵查秘密,為何皆由鏡週刊獨家取得?
讓人更好奇的是《鏡週刊》集團到2021年虧空已達16.8億瀕破產,每年黑洞還在擴大,請問
#鏡周刊為何如此大手筆?印特刊、臨時僱員路邊派報?司法媒體聯手政治辦案,是在向誰
表忠?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陳○菡發文痛批鏡傳媒自證己罪,還說北檢的起訴書軟弱無力。
我很好奇的是,陳○菡宣稱鏡傳媒報道內容和起訴書87%像。
結果自己又羅列多項鏡傳媒報導而起訴書否認的項目。
所以陳○菡不是自己幫北檢澄清報導與起訴並非87像嗎?
京華城被告都不認罪?
啊你當彭副市長是塑膠?
最後,什麼叫自證己罪?
https://news.ttv.com.tw/news/11312180002000W/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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