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理由指出,檢察官偵查完備,柯文哲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嫌疑重大,若經法院
判決有罪確定,重刑可期,重罪常伴隨逃亡的高度可能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有羈押理
由,但沒有羈押必要,故准予交保。
問了幾個剩下的小草朋友
你信1500萬不是柯文哲key的嗎?
你信柯文哲真的沒收錢嗎?
通常會先扯一段民進黨怎樣怎樣
扯個20分鐘,正面回答這題的話
都一樣不相信啊
光是踩飛輪收錢
210萬人頭匯入
當然更多是早在4300萬辦公室跟450萬授權費就不信的
不過談到交保這段,確實有很多人有疑問
但我看起來就是證據齊全
確實,你有可能會去勾串滅證
但你怎麼勾串滅證,也是重刑了
所以沒必要特別羈押了吧?
再說,法官可能也很想知道
阿北到底有沒有摸璩美鳳
我也想知道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