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菱傳媒的新聞,北檢的抗告理由曝光,概略講幾個抗告的重點 但其實還蠻多的
但就這二點最好笑 根本就是柯文哲作死自己
1. 民眾黨至今仍不認柯文哲的辭職聲明,顯示柯文哲還是黨主席,依舊掌握全黨的
財務、人事大權 具有實質影響力,對黨部、木可、眾望、新故鄉..更有絕對支配權
也是柯文哲的工作範圍 無法保證柯文哲與其他證人接觸只討論工作、不談及案情,
要實踐極具難度。
簡言之就是 柯文哲還是黨主席 有實質影響力 難保他不會影響其他隱性證人的供詞
而且工作環境又跟其他證人高度重疊,要如何保證他不會串供 ? 實踐上有很高難度
這個最好笑,柯文哲要辭黨主席 然後民眾黨不給他辭,面對媒體受訪 柯文哲也沒說
他辭黨主席了,那你就具有實質影響力啦。
2. 柯文哲之前在媒體前講幹話,「要買一個一億元的房子,對我們來說不是很困難的事
」、「我也不用裝窮,本來就買得起」、「3個子女均在海外」
均佐證柯文哲有經濟實力、社經地位、人脈、有親友居住國外。換句話說 如果柯文哲
逃亡的話,確實是有可以在國外獨立謀生的能力。
這低能兒在媒體前講幹話,買一億元的房子不是很難、我也不用裝窮、本來就買得起
一億元房子,柯文哲擺明告訴法官 他很有錢 有經濟能力 要坐桶子出海 花錢也買的起
至於橘子的話 北檢說許芷瑜已被列為京華城與政治獻金案的共同正犯,基於案件偵查
必要性,在她到案前不好交代過多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