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期約收賄 也算貪汙 對嗎?

作者: ke0119   2024-12-29 03:32:23
蛤?
這麼麻煩喔?
在日本你光是卸任後接受廠商招待唱歌吃大餐
就中事後收賄罪了,台灣對這些政客還是太寬鬆了啦~
不要說社會死亡了,這種政客在日本就算土下座
別人都會踢他兩腳。
更別說非選舉期間收黑錢不入獻金專戶,
還這麼好聽叫侵占公益款?
笑死人,以前陳水扁老婆吳淑珍也是像
柯文哲一樣私底下收財團錢啦,
只是現在講得很好聽叫政治獻金,
幹,收了錢,錢不知道跑哪去,
就是貪汙啦~
※ 引述《yoyoflag (粗暴言論勢在必行)》之銘言:
: 柯文哲因為放水圖利
: 所以就算沒查到錢
: 也能合理推斷 是期約收賄
: 可能是10、20年後給
: 或是30、40年後給他的後代
: 或許是未來在國外 以外國貨幣給 之類的
: 基於這樣的合理懷疑
: 所以只要明顯放水圖利
: 就可以認定有貪汙犯意 且未來會有明確犯行
: 因此為了杜絕貪污 沒金錢也應該判定有罪
: 簡單來說484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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