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一說一 知名律師說不詳時地不是重點?

作者: cg323 (cg323)   2024-12-29 10:41:42
※ 引述《ivorysoap (ivorysoap)》之銘言:
: 有一說一 知名律師說不詳時地不是重點?
: 林智群指出,一堆小草以為沒寫清楚交賄款的時間地點,就不成立貪污罪,這個觀念是錯
: 的。他說,給賄款的過程通常很隱晦,也不會用匯款方式,本來就很難證明交付賄款的具
: 體時間地點,不過法院還是可以認定,重點是「有沒有交付」,至於什麼時候交付、什麼
: 地方交付,不是重點。
: 驚呆了 雖說我法盲
: 但也懂一個名詞叫“不在場證明"
: 如果不詳時地不是重點 有沒有做才是重點 那還要“不在場證明" 幹嘛?
: 今天有人指控你殺人
: 我問 請問案發時間在何時 地點在何處
: 那人說 時地不是重點? 重點是你殺人.
: 這種鬼話誰聽得下去? 還不就怕我如果提出不在場證明 他就被打臉了?
: 比方 那時間我剛好在國外 怎麼可能分身在國內殺人?
: 有一說一 為何知名律師說不詳時地不是重點?
綠師要教我們的正確觀念,
就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應不擇手段除之後快!!
民主自由法治什麼的...那是適用自己人!!
外人都是要排除的沒資格享用!!
說他壞就是壞,說他有罪就是有罪,不容置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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