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議是別選總統了,或是派狗昌出去送頭
把自己寫不分區第一名(或二三名)比較實際
只要有5%政黨票就是鐵立委
依照阿北的經歷,應該可以把刑事訴訟法修得很完備吧
不然也可以也替土城後來的學弟改善一下環境
^^
※ 引述《gn7722 (腳很痛)》之銘言:
: 退100000萬步來說假設最後無罪
: 但上訴中
: 無罪原因是因為罪證不足
: 但1500依然解釋不清,無罪理由僅是被罪疑惟輕
: 不是完全自證清白
: 這樣有辦法參選嗎?
: 人家選舉時
: 問你是不是智障,1500會想不起來怎麼有辦法參選
: 要怎麼回答
: 應該政治死刑了對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