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制度在三審定讞之前柯都選能就任民選公職。
假設阿北三審定讞至少十年好了,那他這十年內都能參選,如果要保住柯跟民眾黨政治生
命,柯大概只能繼續參選。
總統市長基本無望。
市議員必上但柯也不可能要這小位子。
剩下必上的大概只有民眾黨不分區立委第一位。當民眾黨的柯總召跟傅總召交心。
躲在立法院,檢調也不能隨時想押柯就押柯。
這應該是柯阿伯最後的出路了吧......
※ 引述《gn7722 (腳很痛)》之銘言:
: 退100000萬步來說假設最後無罪
: 但上訴中
: 無罪原因是因為罪證不足
: 但1500依然解釋不清,無罪理由僅是被罪疑惟輕
: 不是完全自證清白
: 這樣有辦法參選嗎?
: 人家選舉時
: 問你是不是智障,1500會想不起來怎麼有辦法參選
: 要怎麼回答
: 應該政治死刑了對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