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s6633208 (okokokiknow)
2024-12-29 20:56:25如題
https://www.tyc.moj.gov.tw/294079/294166/294168/1207092/post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12265003.aspx
鄭文燦起訴書片段:
「被告廖○松即在鄭○○面前,將該裝有500萬元現金之上開黑色手提袋,置放在會客室茶桌下,並以口型陳述及手勢比劃「5」之方式,向被告鄭○○示意,已將500萬元賄賂款項放在桌下」
北檢當時有確實搜到黑色手提箱裝500萬現金
然後對比柯文哲起訴書片段:
「2. 上揭各列顯示內容,經查證後,各列被告柯○哲所收受之每條現金款項均屬實(第12列「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京」詳如後述)」
北檢起疑的是這個工作表疑似是柯的帳冊
「3列「日期2022/10/1-姓名周○吉-數字200-公司--用途2022選戰-經理人邱○琳」、第9列「日期2022/10/1-姓名謝○樑-數字200-公司--用途高○安琬惠-經理人邱○琳」、第13列...」
被檢查到這工作表中其他列資料金流皆屬實
「足認「工作簿」即為被告柯○哲親自記載之資金帳簿,「工作簿」內數字欄所載數字均代表金錢。」
確實看起來是柯的帳冊沒錯
但是關鍵就是
北檢最起疑的第十二列的小沈查無金流證據啊
法官在怎麼荒唐也不可能判一個沒有證據的勝
鄭文燦那案起訴書是直接搜出黑色袋子裝500萬
柯文哲的目前沒有搜到關於第12列的現金袋子或匯款紀錄
目前起訴書看下來
柯文哲起訴書的證據力確實比鄭文燦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