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柯文哲金句連發:橘子只是愛玩的小朋友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4-12-29 21:58:08
※ 引述《yniori (偉恩咖肥)》之銘言:
: 靠腰咧
: 幹你娘的柯文哲真的超誇張
: 開庭被問到橘子
: 居然說橘子是愛玩的小朋友
: 三小啦
: 現在是洗錢跟侵占公益金的共犯
: 你他媽說什麼愛玩的小朋友
: 金句連發耶柯文哲
: 我快笑死
: 你各位阿
: 相信橘子只是個單純又愛玩的小朋友嗎
三十多歲(假設沒有記錯橘子的年齡)還稱「小朋友」,難道是當合議庭法官們白癡、吃
飽得空沒事做,可以任意忽悠聽笑話嗎?
而且,刑事訴訟也不會像家事訴訟一樣,會附記下列文字(舉例)、請雙方應親自閱讀:
(以士林地院的作法而言)
(一)法院可以理解,不少當事人因為有請律師為代理人,加上自己認為看不懂法院的文
書,所以收到任何的法院文書,都叫律師看,甚至根本不看的也大有人在。
(二)但是,法院、律師或程序監理人的任務並不包括在訴訟落幕後,持續陪伴孩子或監
督兩造,在本件審理終結後,能陪在孩子身邊的就只有兩造,而不是法官、律師或
程序監理人。
(三)如何教養孩子及實踐友善父母,兩造均責無旁貸,請兩造務必親自閱讀,而不是跟
本案委任的律師或代理人說:我不要看,你跟我講結論就好,你幫我寫書狀就好等
語。
(四)如果日後發現兩造對於本裁定的內容一無所知或不清楚、問東答西等等,將有可能
視具體情況而受有不利益的認定(例如認為態度消極、未善盡友善父母、疏忽培養
親職能力或技巧等等),請特別注意。
以上參考:一一三年度家暫字第三十七號民事裁定
而目前要懷疑的是,柯文哲是否在搞著「雙面人」的手段,一方面為柯承發的病況感到擔
憂,另一方面卻又針對橘子的下落三緘其口?
但現實的狀況卻在於,檢察官「喪心病狂」到非得要繼續羈押不可,而柯文哲似乎還不感
覺身處險境,這叫關心民眾黨之存續的外界情何以堪?
感覺上就算母親再怎樣相勸,大概恐怕沒有用處
先不說是否會有「不勝唏噓」之感受,如今根本是智慧用在錯誤的方向,進而讓無法自由
的可能性不斷增加、晦暗不明的風險再次提升。
且古言云「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相信黨主席本身理當非常瞭解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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