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為交保當天 銀行營業之後
柯家會慢慢去銀行領出來交保
結果是黃國昌"凌晨"集資借給阿北的
但這是三千萬~不是三十萬
1.三千萬不是阿北的 這樣逃亡對他有何顧慮?
重金交保不就是嫌疑罪犯怕交保金被沒收才這樣判嗎?
如果是黃國昌借給他的,那對阿北本人有何約束力?
2.阿北逃亡 民眾黨就完蛋了!?
但其實現在民眾黨也已經在加護病房了啊
就算逃亡了 在海外現聲說被政治迫害 三不五時出來踩一下綠營
依然還是會有3~5%的小草會堅定支持民眾黨啊
可能要選上八席很困難 但是一兩席不分區還是有機會的
說不定到時候又好死不死成為關鍵席次
3.黃國昌的三千萬來源?
黃國昌委員申報的財產就不足三千萬 所以肯定不是他的財產
好 既然黃國昌委員說是很多支持第三勢力的朋友借的
那......借款也要有證明跟來源吧?
黃國昌是在任立法委員耶!可以隨便收下別人的借款?
如果借款來源有圖利之嫌呢?有統戰部之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