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兩案最大的差異就是,
肥燦出事後,DPP立刻停權,也沒一堆人在外面喊放人放人
柯文哲出事後,你看看發生什麼事情?
1.TMD立刻操作為政治迫害
2.黨籍立委視察北檢
3.動員支持者在北院外面喊放人
你是檢察官肯定不爽,一定盡其所能去羞辱柯文哲,電子腳鐐就是最好的羞辱工具,
你說司法很噁心,那用政治壓迫司法是不是更噁心?
然後承審法官,聽到外面一堆腦粉在那邊喊放人,會不會影響心證?
會不會去想,這些支持者會不會幫助柯文哲逃亡等等..
很多原本不會也不應該影響的事件,都因為這波民眾黨的操作而出現,
所以現在怪交保金太高?電子腳鐐?
所以才說黃國昌跟TMD根本不希望柯文哲被放出來啊....
※ 引述《didder (dider)》之銘言:
: 鄭文燦可以高額交保不帶電子腳鐐?
: 桃院合議庭評議結果,認現階段命鄭文燦2800萬元具保,並予以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
: 海8月,並禁止對同案被告、證人等人接觸,應足對被告產生相當之拘束力,以達確保本
: 案後續審判或執行程序進行之目的,而可作為羈押之替代手段,而無羈押之必要性。
: 奇怪
: 這個可以繳錢就沒有串證的風險?
: 檢方也沒再抗告?
: 版上青鳥也都安靜無聲?
: 有卦嗎?
: 綠共吃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