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京華城案本來就是合法自建案

作者: nissan168 (pingGO)   2024-12-31 08:23:08
八德路那段,沒有捷運欸。要逛百貨很不方便,京華城賠了上百億,這對公司來說,自提
變更計劃書,讓政府審議。
這本來就是老百姓的權益。
在公展期間,有哪些反對意見,應該是在公展討論,讓專業的審議委員會審議。
這樣到底是哪裡有錯?
郝龍斌就是個無能的混蛋,企業死亡不干他的事。
柯文哲有執行力,也會變通。就讓企業提自建案自救。
這到底是有什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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