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柯文哲的抗辯原來有專有名詞「幽靈抗辯」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12-31 22:50:40
※ 引述《takuminauki (史迪格里茲粉)》之銘言:
: 真是長知識了
: 被告經常會捏造一個不存在的人
: 比如被告被指控偷車
: 被告說我是跟朋友阿明借的阿
: 誰是阿明??
: 只有被告知道
: 柯文哲就是在玩這招
: 法:硬碟是你的嗎??
: 柯:是阿
: 法:那硬碟裡面的文件是你做的嗎??
: 柯:不是阿我不知道誰做的
: 是你們要證明這是我做的阿
: 當然檢察官沒有義務要去證明這位幽靈的存在
: 不然官司不就沒完沒了了嗎
: 被告有對幽靈提出證據的責任
: 不然法官是不用去理會這樣的幽靈抗辯的
還有一個專有名詞"異態事實"或是"變態事實"
比方說 你有一個貪汙收賄的帳本被檢方找到了
但是裡面沒有金額 只有數字 名字跟日期
只要檢方拿這本帳本其他條帳數字去約談證人
證明該帳本其他條帳的名字 就是給款人 數字就是金額 日期就是收錢日
那檢方主張這就是帳本 名字是金主 數字是金額的主張就是常態事實
你這本帳幾十條都是這樣 那有可能偏偏小沈1500不是嗎??
這時候辯方也可以主張 不是 這小沈1500是時間 是下午三點
但是這樣就出現一個癥結: 辯方的主張跟物證的常態事實相違背
屬於變態事實/異態事實
所以舉證責任會回到主張變態事實的辯方身上
沒辦法 誰叫阿北要在事實上變態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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