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xuan ()》之銘言
: 高虹安二審真是遇到貴人
: 本來就沒有貪污的事
: 貪污還只貪幾十萬 466????
: 還硬是被綠色法官檢察官弄成貪污
: 二審法官還好沒被綠色污染
: 不合理的事情就申請釋憲
: 不然高虹安就稀裡糊塗三審定讞要坐牢
: 真是老天有保佑
https://i.imgur.com/5CXePJ6.jpeg
承審法官的名字叫郭豫珍,也是以「實質影響力」裁定收押陳水扁與鄭文燦的知名「旗袍」
法官。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案件上訴二審後,合議庭認為本案關鍵法條「立法院組織
法」第32條有違憲之虞,裁定停止審理,並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資深媒體人周玉蔻今(2
)日發文指出,承審法官郭豫珍曾以「實質影響力」裁定收押陳水扁、鄭文燦。這個釋憲停
審的意思是高又可以混到2026選連任?
高虹安當選新竹市長後,爆發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案,檢方2023年8月以高虹安涉嫌從2202
年2月27日起到當年12月31日,浮報助理公費補助酬金及加班費62萬多年,總計詐得46萬多
元,依照「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將高虹安等5人起訴。
法院一審認定高虹安有罪,處有期徒刑7年4個月、褫奪公權四年,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
不過,全案經過合議庭近兩個月審理,合議庭法官認為本案關鍵法條「立法院組織法」第32
條「立法委員每人得置公費助理八人至十四人,由委員聘用;立法院應每年編列每一立法委
員一定數額之助理費及其辦公事務預算。公費助理與委員同進退;其依勞動基準法所規定之
相關費用,均由立法院編列預算支應之。」有違憲之虞,裁定停止審理,並向司法院憲法法
庭聲請釋憲。
本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許永煌、陪席法官雷淑雯、受命法官郭豫珍。
對此,周玉蔻在臉書發文表示,意思是高虹安可以一直又拖又混到2026競選連任?她強調,
承審法官的名字叫郭豫珍,也是以「實質影響力」裁定收押陳水扁與鄭文燦的知名「旗袍」
法官。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遭控任內涉嫌收賄,在最關鍵的檢方兩次抗告中,審理的高院合議庭審判
長郭豫珍,第二度裁定指出依事證內容,認為透過便捷之資訊工具進行勾串並非難事,認為
忽略鄭文燦實質影響力且有勾串證人之虞,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原審法院,鄭文燦則在第3
次羈押庭當庭被收押。
前總統陳水扁對此也發文表示,郭豫珍就是當年發回更裁,讓自己被收押的審理法官,「天
底下就是有這麼巧合的事。網友傳來扁案與燦案的檢方抗告案,高院發回更裁都是同一個法
官郭豫珍,喜歡穿旗袍的那位女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