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認罪,交待所有金流就不用押了啊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01-02 23:58:50
※ 引述《bdbpzcatqpq1 (取回帳號用)》之銘言:
: 今晚羈押,我看下次出來已經15年後了。
: 與其關到死,還不如認罪。
: 享受等開庭這段自由的時間。
: 認罪就不會有串證滅證的問題惹。
問題在於「否認到底」,且還消極抗辯
但重獲自由的大約一星期間,卻搞出各種胡作非為之事,同時就算柯文哲已經「實踐」承
諾,正式將黨主席一職交接給黃國昌,但一切已經為時太晚
所以高等法院看不下去,直接下指導棋了啊...
至於是否會在看守所面壁思過的期間,重新思考「認罪」與否的問題,相信雖然是不同一
回事,但以他的原則而言,恐怕不太可能
畢竟在外快活的期間,都能搞到北檢有不信任感的疑慮(視同塑造假想敵)
要說「影響力」,古言是說「有錢能使鬼推磨」,但如今卻變成是「有權能使鬼推磨」,
把外界的常識完全顛覆一番了...
無論如何,既然鐵杵磨成針,加上律師團已經表示將草擬抗告狀,下來就看高等法院是否
真的不打算以「聖人」的印象作結,進而非得要當「壞人」不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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