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死!法盲不要出來耍寶了好嗎?來看看監察院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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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監察院就說明得很清楚了,政治人物或政黨無償取的經濟利益就是政治獻金,裡面
還舉了一個收受現金或支票的案例,當場打臉你的說法。
為什麼要這樣規定,就是要避免不當利益輸送,財團或私人藉由捐款給政黨或政治人物
的方式來遊說關說立法行政,所以只要是具有顯不相當對價關係的利益輸送,就一概被
定義為政治獻金,而應受政治獻金法的規範。
你這種解釋方式完全背離立法本旨,就別在那耍寶了好嗎?
※ 引述《ZMittermeyer (ZM)》之銘言:
: ※ 引述《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之銘言:
: : 首先,依政治獻金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政治人物或政黨無償取的經濟利益絕對是
: : 政治獻金,賴都賴不掉
: : 第 2 條
: :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 : 一、政治獻金:指對從事競選活動或其他政治相關活動之個人或團體,無償提供之動
: : 產或不動產、不相當對價之給付、債務之免除或其他經濟利益。但黨費、會費或義工
: : 之服務,不包括在內。
: 中學邏輯課:
: 政治獻金的定義是:(以下省略,請參照上面法條)
: 不代表
: 政治人物收取的利益「就是」「都是」政治獻金
: 比如說,他收的可能是
: 1這個人借給他的借貸週轉金
: 2他爸給他的壓歲錢
: 3付給他使用肖像的授權費
: 4以下省略 我可以舉例到無窮無盡
: 附帶一提,政治獻金沒登記,只有罰則,沒有刑法
: 所謂的侵占政治獻金,是指把政治獻金放在自己帳戶或自己家
: 我們這次沒在柯文哲的家與帳搜索到任何錢喔 ^^
: : KP收受妙天一千萬的時候連總統候選人都不是,連收受政治獻金資格都沒有,當
: : 時有資格收受的只有民眾黨,而你居然沒有入黨庫,拿去成立你私人的智庫基金
: : 會,明顯違反政治獻金法第23條一項的使用限制,而構成公益侵占罪
: KP收妙天一千萬的時候連總統候選人都不是,連收政治獻金的資格都沒有
: 這就表示他不受政治獻金法約束好嗎同學
: 這時會適用非常普通的日常法律:這是路人A給路人B的贈與、借貸
: 他想給別人一千萬一億一兆都是他家的事
: 只是記得超過200萬要附贈與稅否則國稅局會追稅ㄛ
: : 結論,所謂智商157的台大醫科博士,原來也不過如此爾爾。
: 放心,你的智商大概還有100
: 因為智商的定義是把一個共同體範圍內視為一個樣本
: 智商100表示平均值
: 這次柯文哲案給我的新發現就是
: 台灣大多數人都很笨,台灣很可能超過80%都沒有中學邏輯觀念
: 所以你不是孤單的,你看這個版上有這麼多人和你一樣笨
: 所以你也只是平均值而已,沒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