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說一 倒閣導至立院重選的任期問題?
假設啦
明天就倒閣
那何時立院會被解有然後重選?
重選日會在三個月後? 半年後?
會有此問是當年立委選舉跟總統選舉是分開的
後來為了省事跟總統大選合併
形成 地方選舉跟總統大選 各用一次 名義上差兩年的形式來選舉
but
一但倒閣導至重選
那從此以後豈不很長時間 變成立委選舉 地方選舉 總統大選變成相差各一年左右
的年年大選?
這樣會有什麼問題嗎? 當初的合併選舉原因豈不又變成作白工?
大家怎看? 你們贊成倒閣 然後立委任期跟總統任期嚴重不一致?
那以後總統大選是不是也沒必要提早四個月投票了? 改回以往的320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