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個笑話 以前行政院長同意權 可是要經過立法院多數通過
結果被李登輝修憲改成 立法院提倒閣案 解散國會後 重選後
總統還是可以再提同一個人當院長根本也沒差
這種笑死人的倒閣權 當初應該是智障想出來 幫李登輝擴權的手段而已
今天就算重選 藍白還是國會多數 行政院長仍然可以同一個人 繼續幹著一樣的事情
倒閣國會重選的意義 都是為了組成新的多數執政政府
如果你國會要倒閣後重選 本來就應該搭配總統辭職一起重選 才符合民主憲政阿
正常民主國家都是這樣 如果是總統制國家根本就沒有什麼倒閣重選的問題
就是雙方玩到下次重選 或是 國會彈劾總統停職 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