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吳乃仁賤賣台糖土地多少錢?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01-09 18:59:25
※ 引述《Takadanobaba (it's time)》之銘言:
: 吳乃仁賤賣台糖土地
: 到底台糖損失了多少啊
: 查了wiki沒說
: 只說他被判刑是因為司法迫害
「司法迫害」相信是一廂情願之說
且是由同情其遭遇之支持者所撰寫的,客觀事實已經存在一定爭議了,因此最好是不要隨
便相信該內容,以免影響了判斷...
: 幹
: 不就跟現在柯文哲很像
: 都被司法迫害了
: 怎麼不一起聲援吳乃仁?
: 吳乃仁害台糖損失被叛刑9個月
: 這樣柯文哲害市民損失200億
: 比例原則 會被判幾年?
談到案件本身,要回看最終的損害賠償金額。當時,潘忠豪、春龍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
稱「春龍公司」)受認定為:
連帶給付 57,673,778 元+60,296,144 元=117,969,922 元
*吳乃仁、劉柏誠第一審本來不用負責,但經上訴後變成需要同時負擔賠償責任
*參考: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一零一年度重訴字第一六二號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一零三年度重上字第一四二號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一零六年度重上更(一)字第五十九號
(均民事判決)
另不爭執事項有提到:
(八)系爭土地於93年8月24日公告標售,93年9月10日以6億2,387萬7,230元,作為底價拍
賣,經由陳國楨等4人為一組(即各占4分之1)以6億2,688萬8,888元為最高價得標,並由
春龍公司援引優先購買權而得標
以及所受損失段落:
經原法院送請台中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鑑定結果認為,系爭32筆土地,於92年9至10月間
,若依工業區丁種建築用地估價,合理之市價為7億4,485萬8,810元,此有台中市不動產
估價師公會不動產估價報告書一份在卷可按。而本件標售價為6億2,688萬8,888元,兩者
差距為1億1,796萬9,922元,此即為上訴人公司將來可期待之財產利益損失。上訴人雖區
分為所受損害為5,522萬3,265元、所失利益為6,274萬6,657元,但均屬其對本件損害賠償
請求之範圍,本院不受其拘束。
差距是一億元,難道能期望台糖忍氣吞聲嗎?
況且到現在連同訴訟費用,據稱都還沒償還完畢,因此被聲請強制執行是可以預期的;甚
至如果無力負擔,被管收時也不會令人感到意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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