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決定今天抗告柯文哲:「橘子」不是共犯、只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01-10 11:17:15
※ 引述《linhu8883324 (SirLinhu)》之銘言:
: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 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的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4人本月2日再羈押禁見,柯獄中長考,認為
: 檢方主述的「橘子」許芷瑜不是共犯、只是證人,決定委任律師今天提抗告。抗告狀中午
: 左右送台北地院收狀,法院將與另3名收押被告抗告狀併送台灣高等法院。
: 柯文哲說「橘子」不是共犯,她人都逃到國外去了,不敢回來面對台灣的司法審判!
: 還在為她圓謊喔,她身份也不是你說了算啊!
按照這種論述來講,難道說了「她還沒被列為被告」之類的話,就可以裝作沒發生什麼事
了嗎(不管是否值得大驚小怪)?該不會是這樣吧?
但地檢署早在去年十月將「橘子」當作被告了
加上另有內幕,稱「連舅舅也找不到他」(三立引述詹晉鑒律師的說法)
難道律師團沒有想過,要如何確實否定(rebut) 地檢署的推論?還是依舊認為「橘子」理
應只是案件證人,而不具備其他實權?
對於如此弱的理由,如果高等法院不駁回抗告,相信柯文哲應是以為本身的一五七智商可
以隨意濫用來矇騙法官,促成外界更大的危機意識
縱使民眾黨用民調結果來散佈「民間普遍不信任」說,恐怕有點太純真,也低估了對方的
「強大」實力...
語畢還能不哄堂大笑,便是對公正性的質疑
且高等法院的心證老早已經清楚建立了,能認定抗告有理由、再次發回更裁,相信只有在
美夢中才會出現,現實中結局已定、不能被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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