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台灣民眾黨:支持柯主席抗告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5-01-10 13:39:28
※ 來源為FB/推特,則文章標題須為來源名稱。(ex:人名、粉絲團名…etc ) ※
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8QnnbwaRS/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
※ 轉錄社論請附上完整標題 ※
台灣民眾黨臉書粉專
3.轉錄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有關臺北地方法院基於「尊重審級制度」裁定羈押柯文哲前主席,稍早律師團已將抗告送達
,台灣民眾黨全力支持辯護律師提起 #抗告,並聲明如下:
一、 柯文哲前主席並沒有逃亡之虞:
(一)裁定稱「柯文哲有意安排配偶陳佩琪與其子女一起出國躲避國內紛擾等情」,但陳佩
琪早在民國113年6月24日就已經預訂8月30日晚上出發前往美國之行程,後來因8月30日當天
遭檢廉搜索約談,因此才沒有啟程,上開行程既然早在6月24日就已經確認,機票也包含返
國行程,顯見其根本沒有逃亡之意,更沒有逃亡之虞。
(二)再者,柯文哲為本黨前主席,對台灣民眾黨影響舉足輕重,就維繫黨務運作至為重要
,絕無逃亡海外之可能,況前已繳付新台幣7000萬元之保釋金,且為方便探視及陪伴其高齡
93歲、臥病在床且陷於昏迷之老父,柯前主席也願意配戴電子腳環及使用手機回報,更可見
其絕無逃亡之虞。
二、柯文哲前主席並沒有串、滅證之可能:
(一)高院裁定發回意旨以「柯文哲為前臺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其與共犯、同案被告、相
關證人間,具有長官部屬、黨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進而認定其顯有事實足認被
告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間有相互勾串之高度可能」,但是,職務上之關係與親友關係這些
都是既存的事實,如何能以此直接認定有相互勾串之高度可能?高院裁定發回意旨既然稱顯
有事實足認柯文哲與其他被告及證人相互勾串,試問,勾串的事實在哪?證據又在哪?如此
認定卻未憑證據,根本形同臆測!
(二)高院裁定發回意旨以「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且隱蔽性極高不易
察覺之實況判斷,被告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相關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
或證人勾串,故被告4人與同案被告、相關證人間,不能排除仍有前揭相互勾串之虞」,但
是,單單持有通訊設備,如何可以直接認定顯可輕易利用相關通訊軟體與共犯或證人進行勾
串?所憑之事實與證據究竟何在?如此認定顯然僅是出於懷疑、臆測,顯然率斷!
三、高院裁定發回意旨未充份慮及柯前主席在訴訟上防禦權之保障、雙方武器對等之平衡,
及羈押是極端限制人身自由之最後手段,如此不僅有違憲法保障正當法律程序之意旨,在基
於尊重審級制度下所為之裁定將更難昭社會公信,為此,本黨支持柯前主席依法提出抗告,
以捍衛權利。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民眾黨再度展現阿北的實質影響力。
https://i.imgur.com/LOUaTl5.jpeg
繼續全黨挺阿北。
阿北不放棄而抗告,小草們就不會放棄的挺阿北。
明天的111釘孤枝又多了一項訴求了。
拜託喔,你們就公開搞證人大見面會了,還有說阿北絕對不會串證。wwww
https://i.imgur.com/nz78xwG.jpeg
※ 「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 轉錄他方內容之文章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