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爽啦 憲法法庭確定繼續運作XDDD

作者: court0043 (紅色十月)   2025-01-10 14:43:47
看起來, 民進黨就是開始在問風向:
1. 未生效的法律, 一樣可以做為審查標的.
2. 大法官可以對於自己的審理規則, 做違憲審查。
然後派兩個御用學者出來試水溫。
其實未嘗不可啦, 再怎麼樣, 一定可以找到其他國家類似做法,
學泰國也行,
甚至可以故意在明天的遊行製造暴動, 順理成章宣布戒嚴,
宣布戒嚴也是總統特權,
然後就可以宣布民眾黨叛國, 派四名大法官解散民眾黨。
做都可以做,
只是看你要把國家帶到何方而言。
憲法法庭對上面2點硬幹, 立即的效應,
就是嗣後的判決, 效力真的有?
對, 民進黨現在可以說有效,
但哪一天換了黨, 那個黨也可以說都無效,
然後把判了的大法官全部用貪污(薪水、津貼之類的)送辦..
民進黨有御用法官,
換了的黨當然也可以生出御用法官。
然後大家覺得你大法官、憲法法庭全是屁!
就純粹要不要現在先爽了再說。
我是認為純就政治而言, 這未嘗不是壞事,
想想看:
大法官自肥
自己審自己的訴訟法
不受立院節制、違反權力分立
六權憲法
太上國家機關
走狗
民進黨的鷹犬
我是國民黨, 還真求之不得, 送了這麼多議題可以炒作,
還幫忙幹掉了柯文哲。
※ 引述《brian900530 (LmWAng9)》之銘言:
: 從憲法學理來看,理論上就算沒有任何當事人
: 聲請暫時處分,但由於憲法法庭從事審判必須
: 適用憲法訴訟法,所以憲法訴訟法本身的合憲性
: 本來就是進行任何憲法訴訟的前提要件。
: 中研院邵允鍾老師:
: 一旦憲法訴訟法的合憲性產生爭議,
: 「憲法訴訟法本身的合憲性」就成為任何憲法訴訟
: 的「先決問題」,必須優先於任何具體的案件爭議
: 被加以處理。而一種憲法解釋的可能性是,一旦
: 「憲法訴訟法本身的合憲性」成為先決問題,
: 有違憲爭議的那幾個條文就是「被法院審查的對
: 象」,而非「法院審查時應遵循的程序法」。
: 前中研院現警大陳錫平老師:
: 在系爭憲法訴訟法修正規定生效後,憲法法庭
: 第一次就法律位階法規範憲法審查案件進行評議
: 表決時,即可,甚至應處理系爭規定的合憲性,
: 無待,也無需聲請。因為憲法法庭是適用憲法訴
: 訟法的機關,憲法法庭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
: 之憲法訴訟法新規定,(依既有憲法訴訟規定的
: 可決人數)認牴觸憲法者,得以之為先決問題,
: 先宣告其無效不予適用,再依照原來的憲法訴訟
: 法繼續審理本案。
: 事實上從憲法學理,到前陣子韓國的憲法實務
: 憲法法庭本來就有能力自己處理這個問題
: 至於藍白黨人一直稱「賴清德不提好的人選」
: 我就問一句
: 張文貞、陳運財、何賴傑老師哪個不是好的人選
: 這三位老師都是目前學界一等一的學者
: 只要是法律系的學生都一定多少讀過三位的學說
: 看到三個很優秀的老師被立法院糟蹋
: 真的是感到很不值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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