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A走部隊7990元洗衣機 前金防部參謀長 判6

作者: wetteland ( )   2025-01-11 08:43:33
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686799
2.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3.完整新聞標題
A走部隊7990元洗衣機 前金防部參謀長 判6年多定讞
4.完整新聞內容︰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前參謀長林帝志,將公
家採購、價格七九九○元的洗衣機跨海寄回家據為己有。一審依貪污治
罪條例的「侵占公用財物罪」將林判刑十二年,二審酌減改判為六年八
月、褫奪公權仍為三年,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林帝志於二○一七年七月至二○一九年十月擔任金防部少將參謀長,他
在二○一七年十二月參謀長任內,得知金防部後勤處為官兵採購洗衣機
,提議要為金防部鄭姓副參謀長添購一台,要下屬將一台洗衣機先放在
參謀長辦公室,並表示待鄭姓副參謀長從台灣返回金門時再交接給鄭。
之後鄭姓副參謀長表達不想更換洗衣機,林帝志仍將這台洗衣機放在自
己辦公室的庫房內,二○一八年一月再指示不知情的蘇姓駕駛兵等人,
將洗衣機以紙箱包裝後運到林帝志位於台南市的住處,占為己有。
林帝志後來被軍方調查,為遮掩犯行,自費八千元交給蘇姓駕駛兵等人
,指示到金門一家電器門市購買同型號的洗衣機運回營區,卻又覺得不
妥,再將自購洗衣機運到不知情的金門陳姓友人住處,請託陳出具一張
洗衣機存放證明書,最後再從台南家中將占為己有的洗衣機運回金門部
隊,意圖掩蓋犯行。
金門地院審理認為,林帝志身為金防部少將參謀長,竟圖私人不法利益
,以參謀長的尊崇地位侵占七九九○元的公用洗衣機,犯後為掩飾犯行
,故意購買相同型號洗衣機想魚目混珠,並在案件爆發後請友人協助圓
謊,從偵辦之初至審理終結均無悔意,犯後態度明顯失當,依侵占公用
財物罪將林判刑十二年。
上訴後,高等法院金門分院考量林帝志侵佔洗衣機的價值在五萬元以下
,且對金防部使用財產未造成嚴重影響,依罪刑相當及比例原則改判刑
六年八月,獲最高法院確定。
5.附註、心得、想法︰
這個案子完全打臉蠢草護航柯文哲。
蠢草說,柯文哲明確的貪污金流只有210萬元。
但林帝志少將只貪7990元的洗衣機,就被重判6年8個月定讞。
柯文哲侵占450萬元被抓包後,
白營事後幫他湊齊450萬元的公益捐款,這樣就不算侵占?
但林帝志少將事後買8000元的同款洗衣機送回營區,
仍無法改變原先貪污的事實,就被重判6年8個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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