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鐵柯黑,但是這幾天看很多標案之亂有感而發,目前確認那個天價政府標案又在這波
幫民進黨洗地的:
1. 呱吉:600萬
2. 中山大學顏昇鴻:4500萬
3. 林辰:6000萬
我雖然也能理解政府必須發標案,無法所有事情都公務員執行,但那麼多錢,難免會有大
型分贓之嫌。
畢竟社會上多數人是沒有拿過民進黨政府標案或補助的。
要解決很簡單,讓標案審核時必須由在野黨立委參與並同意才可發標,
這樣不就是更好解決爭議的方法?
同一自然人再來也可以推動,終生不得那政府標案超過三次,金額超過500萬
這樣不就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