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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轉錄內容︰ 【臺灣吧6600萬】
首先,我的確在107年從臺灣吧的董事離職,
但我到現在都還是以「顧問」的身分,
持續在與臺灣吧合作,
大多是出席活動、配音、偶爾改改劇本這樣。
離開管理工作以後,許多公司的經營決策我都不曾參與,
是公司其他創辦人扛下經營管理的工作,
以及公司所有同仁咬牙撐住,
臺灣吧這間公司才有辦法撐過這10年。
有人提及臺灣吧從107到114年,
這7年間總共承接了6600萬的標案,
平均一年是拿到900多萬的標案。
臺灣吧作為一間30人以上的公司,
即使不是多大型的企業,
但如果每個人都用差不多最低薪資3萬去算,
光是每年就燒掉1080萬的薪資成本。
政府的標案不是像我這樣做個影片的迷你成本而已,
除了大家看到的線上影音以外,
臺灣吧花了很多心力在策展、教育推廣、各種實體活動等等,
像我這種不用擔公司決策管理的創辦人,
每年去股東會聽報告時,
也都只是看著財務狀況想著大家明年再一起加油。
所以聽到有人說臺灣吧6600萬這件事情,
我真的很不忍所有還在公司努力撐下去的大家,
明明是我自己個人的行為,
為什麼要攻擊到一群努力活下去的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