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m (@@@@@@@)
2025-01-14 20:05:07最近在脆或臉書這些社群,
看到他們整天喊沒有金流就不是證據。
好像一定要先把證據的定義先定好,才是證據。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如果貪污的證據都要先定義好才算數,
那以後就再也抓不到貪污犯了啊!幹!
傳簡訊跟黃珊珊說不要再沈拿錢了,
跟李文宗說橘子會拿錢給你,
讓陳PG有700多萬現鈔可以去存ATM和保管箱,
卻沒跟國稅巨交代收入來源。
如果你柯文哲沒有不義之財,
做上面那些事幹什麼?
沈慶京如果覺得自己捐政治獻金光明磊落,
幹嘛不像雲豹一樣用自己名義合法捐?
你們柯粉昔日最喜歡罵民進黨「就一句話,噁心」,
不自己照照鏡子,你們政黨支持度剩5%,
更多人覺得你們現在還在護航的才是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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