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Lawleit》 之銘言:
: 刑法第 214 條
: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
: 鍾佳濱明知自己在裝甲旅待命
: 卻自稱野百合學運領袖
: 並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選舉公報
: 足以使公眾或他人對選舉公報之憑信性生疑
: 是否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偽造文書罪?
孫文有沒有聽過?
說是國父啦
但武漢起義他人都不在國內
衝,別人去衝
死,也是別人去死
但他依舊是領袖
所以沒到場怎麼了?
沒絕食怎麼了?
沒去參加陳抗怎麼了?
鍾一樣是我們敬愛的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