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得美啦!依照起訴書的記載,392%到560%這段也是違法的,而且你還有送錢的事實
更別提買通監委其提出糾正案,強迫台北市政府在京華城未完全履行當初土地變更時
承諾的開發義務,逕行更改80年的都市計畫案,從原本的全區392%改到單區560%,等
同容積移轉,這部分的行賄事實一樣可以讓你坐牢坐到死!還想緩刑?門都沒有!
三、本案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犯罪事實
㈠柯○哲違背職務收受沈○京交付之賄賂且與公務員共犯圖利
1.背景說明
⑴自99年間起,沈○京雖未履行整體開發義務,但仍認應永久享有120,284.39平方公尺樓
地板面積,持續向北市府提出申請均未果
沈○京實質掌控之威京公司、京都公司怠於依北市府80年都市計畫開發前揭地區之C土地
,又對北市府80年都市計畫書認定本案土地容積率為「依整個基地面積計算為392%(70
%?560%=392%)」認有不足,且欲永久享有「允建之樓地板面積得不低於原已申請執
照之樓地板面積120,284.39平方公尺」之保障。為此,沈○京遂利用實質掌控之京華城公
司,於99年4月12日以都市計畫法第24條向都發局提出修訂細部計畫申請案主張永久享有
上開保障,但均未符合都發局之要求,都發局因此於99年4月12日、100年1月24日、100年
1月25日、101年11月30日、102年4月3日多次函令京華城公司補足未果,沈○京上開訴求
未能實現。
⑵後於106年6月間,柯○哲原允以行政處分回復本案土地基礎容積率560%,但遭時任都
發局局長林○民反對而未果,嗣於107年方經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核定容積率560%
①柯○哲於首任市長103至107年任期期間,因威京集團不斷向北市府、市議員、監察院陳
情,柯○哲對沈○京就本案土地容積率之企求了然於心,亦知悉北市府103年都市計畫未
更動本案土地之基礎容積率392%之認定,仍屬有效法規,且都發局之一貫立場:「京華
城未完成與西北側土地整體開發,即未達成80年公告計畫書規定應採大街廓整體開發之要
件,故有關基準容積率自不能割裂處理而以個別基地認定容積率為560%」
※ 引述《macbook12 (12吋蘋果掛我電話了 )》之銘言:
: 1.小沈會不會打算招了?換取減刑?
: 2.目前來看蓋下去 使照拿不到 會變成很大的負擔,
: 市府為難且壓力會大,中石化會有財務壓力,銀行團也怕變成爛帳
: 現在只蓋到一樓的樣子,變更設計且容積降低 應該沒有太硬的技術問題。
: 感覺這是三方討論出來的解決方案。
: 3.既然回到560%了跟監察院糾正文一樣,感覺小沈是打算招了換取減刑到兩年以下,
: 再判緩刑,就立刻自由。 最後留下柯文哲跟挺貪污的黃國昌下來洗碗?
: 4.111活動上台的19闌尾+0掏 會不會變成最尷尬的?
: ※ 引述《sam861kk (歐他膩窩愛尼)》之銘言:
: : 剛剛看了一下記者會
: : 好像提到這部分是由鼎越函文給台北市政府
: : 說明自願放棄20%容積獎勵?
: : 可是不對啊
: : 為什麼合法的東西要自願放棄
: : 你這樣阿北根本白白被抓進去了啊
: : 有沒有人可以上課一下
: : 是為了繼續動工的緩兵之計
: : 還是雙方就這20%已經有共識
: : (且大眾還會忘了392%->560%)
: : 又或者是為了下一盤更大的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