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憲訴法暫時處分聲請收到了! 司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25-01-15 17:04:01
※ 引述《moshenisshit (嘻嘻)》之銘言:
: 我反問你,
: 如果,我是說如果,
: 今天總統決定提名一堆拐瓜劣棗當大法官,
: 否決後,繼續提名更多的拐瓜劣棗候選人,
: 怎麼辦?立法院一定要讓拐瓜劣棗當大法官?
: 今天這個制度真正的缺陷,
: 就是憲法解釋這麼攸關國家運作的大事,
: 只要過半8人就能決議,7人不同意都沒用,
: 改成10人已經算客氣了,真正該改的是15人,
: 就像陪審團判人有罪也需要12人一致一樣。
我是覺得齁
既然立院跟一些公知覺得精緻多數決這麼重要
那麼就該由立法院先試行在自己身上
所有法案都要「現有立法委員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三讀
你覺得怎樣,不然立院也是有可能一堆拐瓜劣棗,
不小心過半就為所欲為,攸關國家運作的大事耶。
還反問,笑你立院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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