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xxcv (世界遺產旅遊計畫)
2025-01-16 18:39:19以113年為例
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立法院黨團協商共識,以通刪299億元預算為目標。三讀通過的
總預算,通刪科目包括
通案減列大陸地區旅費30%
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委辦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房屋建築養護費5%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5%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
軍事裝備及設施3%
一般事務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3%。
減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不含農業部防檢署、衛福部疾管署及1000萬元以下機關)25%
設備及投資(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資產作價投資及增資台電公司)3.8%
對國內團體捐助及政府機關間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對國內團體捐助與政府機關間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4%。
通案刪減用途別項目,如果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原則調整者,可提出其他可刪減項目,經
主計總處審核同意後予以代替補足,如總刪減數未達299億元,另予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