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vin751810 (Arvin)》之銘言:
: TMD,有些垃圾黨,垃圾立委,躲在不分區胡搞
: 為什麼人民不能霸免?
: 罷免是憲法保障人民的權利,現在看那些垃圾立委
: 整天作威作福,囂張跋扈,不顧人民福利,這種
: 垃圾不應該被罷免嗎?
: 選罷法不讓人民罷免不分區立委,就是違憲啦,幹。
: 現在就開始連屬罷免垃圾黨全國不分區。
: 如果中選會不准,上訴到憲法法庭。
: 全國超過5%就拔掉第1名不分區,每3%再拔1名。
: 缺額讓後面的遞補。
: 開始大罷免啦。
: 大家都想看血流成河。
歸根究底,「不分區」的存在,到底有何意義?
若是為了照顧旅居海外之僑民的權益,導致需要在立法院中開設席次,為何不能仿效共和
聯邦(大英國協)的體制,非得要把兩院合為一院不可呢?
縱使是依循國民議會的原模式,似乎有值得改善的空間...
且郵寄(缺席)投票的制度,在台灣也不是不能施行
因此無法理解到底有什麼不可避開的阻礙,造成措施無法推行、讓人人普遍上厭惡的代表
「走後門」呢?
按目前的體制,想實現「大罷免」,還須遵照既有程序走
且在其他議題的推波助瀾下,造成的影響力不容輕忽,不乘勝追擊將難以向世界交代。
順帶一提,至於是否要呼應國台辦的訴求:
「希望民進黨當局正視島內主流民意和業界呼聲,儘早解除『禁團令』,取消島內民眾到
大陸的旅遊警示(目前為橙色),全面恢復兩岸客運直航航點航班,為兩岸人員往來和
各領域交流創造有利條件」
這似乎是要看民意而定,不是中國當局可以指指點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