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einse (heinse)
2025-01-22 20:27:54※「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 ※
1.新聞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loc/202501220357.aspx
2.新聞來源︰
CNA中央通訊社
3.完整新聞標題
北市衛生局:寶林茶室店長惡意妨礙食物中毒案稽查 再罰300萬元
4.完整新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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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衛生局:寶林茶室店長惡意妨礙食物中毒案稽查 再罰300萬元
2025/1/22 19:57(1/22 20:20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昱婷台北22日電)
台北市去年發生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導致6人死亡。衛生局今天表示,經檢方調查,該
店店長故意藏匿受害者食用粿條、謊稱已無同批食材,違法妨礙稽查,將重罰300萬元。
台北地檢署昨天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起訴寶林茶
室負責人黎仿軒、店長王順德、主廚周日豪及代班廚師胡清富、阮姓實習生等5人。
台北市衛生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依據北檢調查結果,去年3月24日衛生局人員前往寶
林茶室稽查時,王姓店長示意胡姓廚師將受害者食用的粿條藏起來,並在當天晚間丟棄;
衛生局隔天再次前往稽查時,還向稽查人員虛偽陳述,謊稱粿條都有冰存,而不是置放於
常溫。
衛生局指出,由於業者惡意隱瞞事實,規避、妨礙人員稽查,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
法第47條第1項第11款,處最重罰新台幣300萬元。
對於監察院今天通過糾正案,指北市府錯失採樣黃金期有疏失,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
理科長林冠蓁表示,若業者在第一時間就老實告知仍有同批食材,稽查人員就可以直接抽
驗,不會只能採檢手部及環境檢體。
監察院另指出,北市府未立即實施疑似問題食材及餐點下架等預防性措施,導致去年3月
24日當天仍有8人陸續至該餐廳用餐並導致食物中毒,核有怠失。
林冠蓁說,去年3月24日中午接獲的通報,沒有包含個案休克等內容,衛生局是在當天晚
間接獲家屬陳情時得知,所以才會在隔天2度至餐廳稽查,後續也已修正停業標準,除原
有就醫通報人數達6人以上狀況外,若有死亡、休克、昏迷、麻痺等特殊狀況,無論幾人
都可命令業者立即停業。
她表示,疑似食物中毒調查的標準作業流程同樣已修正,若有個案死亡、休克、昏迷、麻
痺等特殊狀況,無論是否為病人食用同一批食材,都會擴大採檢。
不含違法規避及妨礙稽查在內,衛生局針對此案已累計開罰406萬元,包含查獲寶林茶室
未投保產品責任險處分300萬元、提供資料不實處分50萬元、查獲逾期食品處分48萬元、
技術證照人員比率不符規定處8萬元。
檢方調查發現,此案被告等人未依照標示方式冷藏保存粿條,隨意將已拆封的粿條以常溫
放在桌面下方層架的置物籃內,緊鄰地面及水溝,且因廚房環境悶熱潮濕,符合唐菖蒲柏
克氏菌椰毒病原型菌株生長並產生邦克列酸毒素的有利環境,讓粿條受到邦克列酸毒素相
互污染,導致6死27傷。
(編輯:張銘坤)1140122
5.附註、心得、想法︰
寶林茶室壞壞啦
都沒有跟我們說還有同一批食材
讓我們沒有在第一時間採集
都是他們壞壞
我們現在要重罰他
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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